丽江反杀案撤诉 认定其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
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,曾经广受社会关注的云南丽江唐雪“反杀案”终于有了明确的审判结果。云南检方正式宣布,对丽江唐雪“反杀案”进行撤诉,认定其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。
从当时的议论纷纷、扑朔迷离,到如今的正式撤诉,唐雪“反杀案”的判决过程可谓是相当曲折的。毫无疑问,这中间绝对经过了工作人员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反复研讨,而唐雪最终之所以能够“全身而退”,有几个细节也是极为关键的。
事情发生在2019年2月8日深夜,喝醉酒的李某湘无故拦截唐雪所乘坐的车辆,并对其辱骂,做挑衅姿态,这是他的第一错。而李雪父亲得知原委后,与唐雪一同去找李某湘“讲理”,在这期间,李某湘用脚踢中唐雪父亲胸部,这是第二错。而到了2月9日凌晨一点左右,李某湘又手持菜刀砍砸唐雪家大门,还扬言要“杀你全家”,这是第三错。
李某湘持凶器侵犯民宅是三项过错中最严重的一项,这一条也是判定唐雪正当防卫、免除刑事责任的最关键的一条。
虽然经过检验,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右胸部,伤及升主动脉,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。但首先唐雪没有致死李某湘的企图,并且与李某湘所持菜刀相比,唐雪自卫采用的水果刀杀伤力很小,根据一般常理推断,致人死亡的可能性也很小。而且,据当时的事件还原可知,唐雪是在开门后被李某湘踢中腹部,她在黑夜中挥舞水果刀也不是为了主动刺伤李某湘,而是为了阻止对方靠近,免受进一步的伤害。
此外,李某湘在被刺后并未立即死亡,而是一边奔跑一边大喊“拿刀来”,经过法医鉴定,李某湘右胸部主动脉受伤,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。由此可见,唐雪所伤李某湘的部位并非致命要害,李某湘的直接死因是失血过多导致的休克。
从李某湘受伤后奔跑大喊“拿刀来”也可以推测出,如果当时李某湘的伤势并不致于使他倒地不起,等他找到菜刀后则极有可能会乱砍一气,到那时唐雪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则是既没有保障的。从这一点看来,这也恰恰表明了唐雪防卫的必要性和正当性。
都说杀人偿命,但这也是有条件限定的。云南唐雪“反杀案”的判决结果,也是政府部分对寻衅滋事、侵犯民宅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的一次深刻警示。同时,这也是对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奋起自卫的一种正面鼓励。而就当事人李某湘的悲剧,也在一次告诫大家:喝酒误事,醉酒害人。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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